汕尾背山面海,处闽南、潮汕、客家、广府诸文化交汇之要冲,孕生自成气象之“海陆丰文化”,为岭南文化重要支脉。其地渔火千年,疍歌悠远——汕尾渔歌源于宋元疍家水调,以福佬方言吟唱,2014年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,世称“海洋音乐活化石”。凤山妈祖石像临海而立,渔港舟楫往来必祷,妈祖信俗与讨海生计相缠相生,铸成敬畏自然、守望相助、向海而歌的汕尾精神。
为活化非遗、续写新声,以词章状自然生态之美、城乡文明之美、区域奋进之美,特举办2026首届“汕尾渔歌”原创歌词征集活动。诚邀天下词客,以文字为帆,以潮声为律,共谱新时代汕尾海洋叙事。
主办单位:广东省音协音乐文学学会 汕尾市音乐家协会 汕尾市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汕尾市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
承办单位: 汕尾市城区音乐家协会
作品须以“汕尾·渔歌·海洋·城”为精神主轴,鼓励从以下维度落笔:
描写汕尾渔民劳作、归帆、节令、婚嫁、祭祀等生活现场,讴歌讨海人坚韧、豁达、互助之精神;
礼赞红海湾、碣石湾、大亚湾岸线,以及凤山妈祖、疍家旧俗、白字戏韵等人文意象;
弘扬妈祖海洋文化、海陆丰红色根脉与新时代渔港振兴、绿美汕尾、文旅融合之气象;
可化用传统渔歌比兴、方言衬字(如“啊”“咦”“呀”),亦允以现代诗性语言重述海洋经验。
主题积极,情真意远,忌口号堆砌、忌伪民俗拼贴。
(一)体裁形式:仅收歌词文本,不入曲谱。风格不拘(民谣、流行、艺术歌曲、戏曲风均可),须具可谱性、节奏感与文学质地。每位作者限投3首,单首以2—3段为宜,原则上不超200字。
(二)原创性:须为未公开发表、未谱曲、未商用、未获其他征稿奖项之全新作品;严禁抄袭、剽窃、套改、翻译冒充原创。
(三)AI创作披露:
纯人工创作:无须特别标注;
AI辅助创作:须在稿末注明“本作品为AI参与创作”,并附创作者向AI下达之原始指令、关键词及对话截图;
纯AI生成:须注明“本作品为纯AI创作”,此类作品可参评展示,但不进入等级奖评审,仅视质量酌定入围奖。
(四)报送材料:Word文档(标题+正文+100字内创作札记+作者真实姓名、手机号、通讯地址、身份证号(可选)、微信号。邮件文档名:渔歌征集+姓名+《作品名》。
(五)文责自负:作者担保拥有独立完整著作权,不侵害第三方著作权、名誉权、肖像权、隐私权等;若涉纠纷,由作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主办方有权撤稿、撤奖、追回奖金。
(一)对象:面向全国。广东省及汕尾市音乐文学学会会员、专业词曲作者、高校师生、文艺社团、文旅从业者及一切热爱海洋文化之写作者,不限年龄、职业、户籍。
(二)期限: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 2027年3月10日24时止(以邮箱收件时间戳为准)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唯一通道:电子邮件
收稿邮箱:3504807774@qq.com
邮件主题:参加首届渔歌歌词征集+作者姓名+手机号
附件:歌词Word文档;勿投纸质件,勿微信私发。
咨询事宜可于邮件内留言,主办方择期集中答复。
由主办单位延请音乐文学、非遗研究、海洋文化、作曲演唱等领域专家组成评委会,经初筛、复评、终评、公示(7日)确定结果。
一等奖1名:奖金5000元 + 证书
二等奖3名:各3000元 + 证书
三等奖8名:各1000元 + 证书
入围奖20名:各300元 + 证书
奖项空缺权:任一层级未达艺术标准,评委会可裁定该等次空缺,奖金不递补。
(一)获奖及入围作品,作者保留署名权;自结果公告之日起,授予主办方及授权使用方非专属、无偿、无限期之使用权,范围含:发表、汇编出版、谱曲演唱、录音录像、广播电视播送、政务新媒体展播、音乐平台推广、城市形象片配乐、文旅公益推广等,不另付稿酬。
(二)主办方因宣传出版需做文字润色、段落压缩、方言注释、谱曲需要等技术性修改,不视为侵害修改权与完整权。
(三)投稿即视为已知悉并受本通知条款约束;奖金发放前须签《著作权授权书》与《原创性承诺书》。
本活动不收参赛费,稿件一律不退,作者自存底稿。
出现以下情形,取消资格:抄袭举报属实、AI未披露、一稿多投获奖、主体不适合、无法签署《著作权授权书》与《原创性承诺书》。
遇不可抗力致日程调整,主办方于原发布渠道公告,不单独通知每位作者。
本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。
来源:征集网
